公共课部职责
(一)党务工作
1、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。
2、负责教职工政治学习。
3、负责新党员发展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开展支部活动,制定支部工作计划、作好工作总结。
(二)学科建设
1、建设和管理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、数学基础课程和体育课程等学科及其相关课程,承担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、数学基础课程和体育课程的教学工作;
2、拟定并实施课程教学大纲,编写和征订教材,拟定教材选用目录;
3、提出所属学科的师资队伍建设建议,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;
4、参与所属学科教学资料的征订。
(三)教育教学
1、执行全院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,提供本部门所属课程的课程标准;
2、安排、指导和检查本部门教师的教学工作;
3、负责所属学科课程的考试(含补考)命题、制卷、阅卷及成绩评定;
4、抓好教育教学的实践基地建设,参与学院其他部门开展的大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组织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。
5、参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和规划
(四)教研科研
1、跟踪所属学科的发展,开展科学研究,及时吸纳新成果用于教学;
2、准确把握培养目标、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,开展教材教法研究;
3、每月组织一次教研活动;
4、参与所属课程教学的校际学术交流和教学成果展示任务。
(五)其他工作
1、执行学院、处和本部门管理制度,严格对本教研室的教师进行考核登记;
2、参与考核各班级、各门课程和各教学岗位的教学质量;
3、督促本部门所属人员履行岗位职责,参与本部门教师学期、年度考核。
4、负责所属学科教学资料的编写和收集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