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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课部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4-11-20 浏览量:

公共课部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管理,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.较强教学能力,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,根据相关文件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本办法:
1.外聘教师的聘用要严格验查教师资质,其资格必须完全符合我院任课老师条件,正式上课之前要进行试讲,听课后由相关部门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。
2.所有外聘教师应在每学期开课前一周到课部报到,明确教学任务,了解学院有关教学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3.根据工作需要,外聘教师应定期参加相关课程的教研活动。
4.外聘教师应加强教学内容.教学进度.教学需要.学生纪律等问题与相关老师的沟通,共同改进教学。
5.外聘教师应接受学院的教学检查与评价,评价指标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。
6.外聘教师不能随意调课、停课,如有紧急事情确需调课、停课,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。
7.聘用期内,外聘教师因无故迟到.早退.旷工等人为因素导致教学事故,依照学院教务处相关规定处理。
8.教学工作结束后,根据有关规定,外聘教师应在完成阅卷.成绩录入工作,并提交学生学习情况记录.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和课程总结后,才能离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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